野人又称庶人,所谓庶,就是旁出、卑贱、次等的意思。庶人表示不同于国人且身份卑贱的人群。武王伐纣,被迫迁往成周的殷人被称作“殷庶”或“庶殷”;其他被征服的邦国叫作“庶邦”。没有权利的叫作庶。当时有言:“三后(王)之姓,于今为庶。”[15]所谓“三后(王)”,即虞、夏、商三朝的统治者。到了周朝,他们的子孙(姓)都成了庶人。
野人不但没有国人那样的政治权利,他们居住在六遂之中,从事农业生产,不能随意迁徙,而且没有受教育的权利,他们还要忍受不同的经济剥削。
周朝的国与后世的城市不同,对于野没有调节生产的功能,国的存在倚靠对野的搜刮。《周礼·天官·冢宰》记载:“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武装殖民带有浓厚的血缘色彩,周人每到一处,就设立宗庙和社稷。
对于国人,叫作“什一使自赋”,按彻法收取田亩的收成。国人无须耕种公田,所以“九夫为井”。国人全民皆兵,据《周礼》,国中行乡制,乡下有州、党、族、闾等行政单位。乡制既是居民组织,也是军事组织。
对于野人,实行“九一而助”,按助法提供力役,收取田亩收成,“十夫为井”,野人负担着公田劳动。野中庶人接受国中君子的管理,据《周礼》,野中实行遂制,遂下有县、鄙、里等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