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炼钢
1938年,日本浅香制铁所在西直门外小村建设浅香铁工厂,该厂占用英国人开办、已经倒闭的一家玻璃厂的厂房,厂主、职员、工头都是日本人,雇佣中国工人20人,安装1架辊径230毫米的旧轧钢机,1台200千瓦电机和1座13米长的加热炉,成为北京第一家轧钢厂。1941年扩建以后,工人增加到60多人,1架辊径250毫米、5架230毫米横列式轧机,日产小圆钢、扁钢3~4吨。该厂虽规模有限,却为北京摆脱有铁无钢的历史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该厂于日本投降后停产。1947年,该厂改组成为建国制铁总厂股份有限公司,同年6月恢复轧钢生产,后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
随浅香铁工厂之后,北京又改扩建、新建有“北支锻造株式会社”“中华铁工厂”等若干家小型轧钢厂。它们多以废旧钢材为原料,用锻锤加工钢材,车削铁路用的螺丝、铆钉等军需品。北支交通下属的长辛店铁路工厂,于1943年3月建成1座2吨的电热炉并成功投产,该设备可熔化废钢铸造工件,供修理机车使用,不产钢锭。单炉出钢量1.5吨,产量最高每天1炉,最低每周1炉。至抗日战争胜利前,铸钢最高日产量2~3炉,年设计产量超过1600吨[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