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2001年8月9日《新疆法制报·大漠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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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我们一直把狼当做邪恶的化身。《大灰狼的故事》、《东郭先生和狼》、《狼和山羊》等著名典故,更使狼臭名远扬,名誉扫地。著名作家贾平凹以其独到的视角写了一本书《怀念狼》,我想,这本书对于公正地看待狼,改变人们对狼的看法也许有些好处。
在诸多动物中,狼是给人印象较深的一种。我国《本草纲目》中提到过狼:“狼居住在洞穴中,比狗大,尖头尖嘴,白颊而两肋相连,身体前高后宽,脚不很高,能吃鸡、鸭、鼠类。它的颜色黄黑相杂,也有苍灰色的,它的声音能大能小,它的肠直,所以鸣叫时后窍都会开动。把它的粪便点成烽烟,烽烟直上而不斜,即使狂风也吹不散,所以古时用来报警。”以上是介绍狼的一些自然状况,而后面接下来的则是人的真实意图,杀之、食之、用之。后文介绍说:“狼肉,补益五脏,强化肠胃,填满骨髓,腹内有积冷的人宜吃此肉;狼膏补中益气,滋润干燥去皱美容,可涂各种恶疮;狼牙,佩戴它,可辟邪恶气;烧成灰,用水冲服,治牛肉中毒;狼皮,暖人,辟邪恶气。喉靥,晒干为沫,主治噎病;狼尾,系在马的胸前,辟邪气,让马不会散乱受惊。”在人们的眼中,狼是没有生命的,它是食物、药品、衣服、饰品等。我们总是从索取、利用的眼光观察狼,于是人类成了狼的头号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