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案例一:中海油并购优尼科
21世纪初,中国企业开始以“竞购者”的身份出现在海外收购市场,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交易是2005年中海油试图并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科”)的交易。在该交易中,尽管中海油和优尼科在其公开出售交易流程的前期就有过接触,但因中海油内部决策时间拖延,优尼科和另一竞购方美国雪佛龙石油公司(以下简称“雪佛龙”)率先宣布达成合并交易。因此,中海油要想继续保持并购优尼科的可能性,就必须报出更高的价格。于是中海油报出了180亿美元的现金报价,高出雪佛龙164亿美元(40亿美元现金加124亿美元雪佛龙股票)初始报价不少。接到中海油报价后,优尼科通知雪佛龙,并要求雪佛龙考虑提价。雪佛龙作为美国第二大石油公司,深谙并购交易中的竞购之道。雪佛龙声称一家受中国政府控制的公司并购一家在美国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的美国石油公司(优尼科在美国石油公司中排第9位)将给美国带来国家安全问题,并发动政治游说,在美宣扬中海油并购优尼科的国家安全风险,要求美国政府对中海油的并购行为进行审查,同时呼吁美国国会对中海油并购优尼科的可能性进行听证。就在中海油和优尼科的并购谈判不断深入之际,雪佛龙除了打出“国家安全牌”之外,还提高了自己对优尼科的报价,修改后的报价超过了170亿美元,缩小了与中海油报价之间的差距。优尼科在综合考虑交易完成的确定性、交易完成的时间表和两家竞购方的报价差距后,选择了与雪佛龙达成并购交易,而中海油在做出综合评估后,宣布撤回对优尼科的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