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2001年11月加入WTO(3)后,面临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市场的情况。其中,国外发达国家的银行几乎都是“金融百货公司”,其业务经营范围十分广泛。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银行受业务范围的限制,市场定位趋同性较强,资产过于单一,金融衍生品(4)几乎处于停滞状态,金融信息化程度较低,急需将高新技术运用于银行业,以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比如,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大量涌现网络银行的经营模式,使得银行从实体经营向虚拟经营转化等,不仅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还丰富了金融服务内容。关于“网络银行”,本书会在后面进行详细介绍。
不仅如此,外资银行的混业经营,为其自身的储蓄、信贷、支付结算等核心业务提供了积极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化成为一个大趋势。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自我国加入WTO以来,也正是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时期。
以电子商务巨头企业阿里巴巴为例,1999年,马云带领下的18位创始人在浙江省杭州市创建了阿里巴巴集团;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阿里巴巴从软银、高盛、美国富达投资等机构融资2500万美元;2002年起,阿里巴巴的B2B业务开始盈利;2003年,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成立,同年,支付宝上线;2005年,阿里巴巴与雅虎(美国)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控股雅虎(中国);2010年4月,阿里巴巴获得小额信贷牌照;2011年6月,淘宝网一分为三,即分出新的淘宝网、淘宝商城和一淘网,以更加精准和有效地服务客户;2012年1月,淘宝商城更名为天猫;2013年6月,余额宝上线;等等。